6月11日,婁底二大橋,眾人把因救人而受傷的謝向陽(左一)救上岸。圖/通訊員 歐陽霞 林何雄
  紅網婁底6月12日訊(滾動新聞通訊員 歐陽霞 林何雄) 6月11日上午,婁底二大橋一名女子將懷中嬰兒交給路人後跳橋輕生。隨後兩名路人迅速跳入水中救人,最終在眾人合力幫助下,輕生女子被救起。
  女子被救起後,一名跳入水中救人的路人悄悄離開,而另一人則因在水中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。
  就在幾天前的6月4日下午,為救一名落水的陌生女子,32歲的河南人殷曉非從二大橋跳下漣水,最終體力不支,沉入了河底。
  女子將嬰兒交給路人後跳下橋
  據目擊者回憶,輕生女子懷抱的嬰兒大約一周歲,在將孩子塞給一名女子後,她翻過橋欄從約20多米高的橋面跳入漣水河中。隨後,兩名從二大橋路過的男子迅速從橋側奔至河邊,跳入水中救人。兩人將輕生女子救出水面時,一人突然倒在水中。此時,趕到的消防人員拋下繩索,岸邊市民一起幫忙,將救人者及輕生女拉上岸來。
  現場一名女士稱,倒在水中的男子被120接走,另一人30多歲,本地口音,在將人救上岸後就離開了。
  隨後,在婁底市中心醫院急診外科,記者見到了正在等待接受治療的救人者謝向陽。
  謝向陽今年41歲,婁底市雙峰縣洪山殿鎮人,是婁底市水利局漣水河南岸工程部工作人員。據他回憶,當時跳入河中後只想救人,根本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被什麼弄傷的。直到被送到醫院後,他才發現右腳後跟及左膝蓋等多處被划出了口子。
  民警:擬作治安拘留處罰,但不執行
  事發後,輕生女子被帶到了漣濱派出所。據她講述,其前夫因在外與另一女人生了孩子,逼她離了婚。她與前夫共育有2個男孩,大的已10歲,小的快滿周歲。前不久,前夫要將小兒子送人,她不肯。11日上午,因受前夫毆打,她產生了輕生念頭。
  對於女子跳河一事,漣濱派出所所長彭春華表示,公安部門擬對跳河女子作出治安拘留處罰,但鑒於其帶有哺乳期嬰兒,可不執行。彭春華解釋,之所以作出這樣的決定,是因為該女子的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,給他人安全帶來了危害。“這樣草率自殺,是對自己和他人都極不負責的行為。6月4日的殷曉非就是為救人犧牲的,誰也不願再發生這樣的事,這種事太令人心痛。幸虧今天救人勇士只是負了傷。”彭春華說。
(原標題:婁底一女子跳河被救起 警方擬治安拘留)
(編輯:SN098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o15dodsg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